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因此2022年6月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委托亚盈新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对地块内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二、地块描述
52号西地块位于吴中区天鹅荡路北、龙翔路西。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574837°,北纬31.192987°。地块总面积25542.4平方米,地块2018年前为空地,2018年~2023年地块内为农田、空地、活动板房。2023年地块内活动板房拆除,至今一直为空地。地块未来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
三、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检测工作
地块红线调整前,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钻探深度6m,含对照点),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钻探深度6m,含对照点),进场工作已于2022年6月完成。
2023年8月红线调整后,土壤点位S7、S8及地下水点位W4位于地块外,地块实际调查点位数量变为7土4水(含对照点),实验室检测土壤样品27个(含3个平行样、1个淋洗样、1个运输空白样、1个全程空白样);地下水采集样品共计6个,其中实验室检测样品6个(含1个运输空白样、1个全程空白样)。
土壤及地下水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均为pH值、GB36600-2018表1中必测45项、石油烃(C10-C40)。
四、调查结果
①土壤
根据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KDHJ223054),地块内土壤pH范围为6.45~8.42,重金属As的含量范围为6.07~15.3 mg/kg,Cd的含量范围为ND~0.143 mg/kg,Cu的含量范围为13~37 mg/kg,Pb的含量范围为12.2~23.6 mg/kg,Hg的含量范围为0.05~0.109 mg/kg,Ni的含量范围为7~52 mg/kg,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Cr(VI)未检出。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检出含量范围为ND~57 mg/kg,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②地下水
根据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KDHJ223054),地块内地下水pH值范围为6.67~7.7,pH值范围为6.67~7.7,重金属As的浓度范围为0.8~3.1 μg/L,Cd的浓度范围为ND~0.53 μg/L,Pb的浓度范围为ND~8.62 μg/L,Ni的浓度范围为ND~0.55 μg/L,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标准限值,重金属Cu、Cr(VI)和Hg未检出。
地块内地下水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地块内地下水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的浓度范围为0.158~0.254 mg/L,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风险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值。
五、结论
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标准限值及对应标准限值。
综合而言,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均符合医疗卫生用地规划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