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城厢镇市二中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委托单位: | 太仓市土地储备中心 |
调查单位: | 亚盈新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
钻探单位: | 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检测单位: | 无锡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一、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城厢镇市二中迁建项目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初中用地。因此,2023年7月,太仓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亚盈新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对城厢镇市二中迁建项目地块内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二、地块描述
地块北侧2000年前为农田和居民区,2000~2011年为邵家宅居民区和村上居委会,2011~2013年,邵家宅居民区和村上居委会基本拆除完成,目前,仍有两栋居民楼;地块东北侧,2007年以前为居民楼和农田,2007年~2023年为弇山幼儿园操场。地块南侧2000年前为农田,2000~2010年为陶瓷城的仓库,2011~2016年间新建月星家居城仓库,2017年~2023年8月为月星家居城停车场和垃圾堆放点,2023年8月,月星家居城停车场和垃圾堆放点拆除,现为空地;地块西南侧2000 ~2021年为信益汽修厂,2021年拆除,目前该区域为荒地。地块目前为空地。
三、调查范围
本地块位于太仓市城厢镇长春北路以西,古塘河以南,本次调查范围为A-05-20地块的一部分。A-05-20地块由1#、2#和3#区域组成,其中1#区域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于2021年完成。本次调查范围为A-05-20地块的2#区域和3#区域,地块北侧调查区域(简称“3#区域”)面积为28339.78m2,地块南侧调查区域(简称“2#区域”)面积为6448.12m2,共34787.90m2,如下图所示。
图1 城厢镇市二中迁建项目调查地块红线
四、土壤、地下水采样检测工作
本次调查实验室检测土壤和底泥样品共55个,其中土样样品50个(含4个平行样),底泥样品5个(含1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11个(含1个平行样),地表水样品3个(含1个平行样)。土壤和底泥的检测项为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VOCs(27项)、SVOCs(11项)、pH、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和地表水检测项为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VOCs(27项)、SVOCs(11项)、pH、石油烃(C10-C40)以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外的其余35项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检测因子。
五、评价标准
土壤和底泥监测项评价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监测项评价标准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风险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值标准进行评价,地表水监测项评价标准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标准限值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中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制进行评价。
六、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和紧邻河道的底泥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除浊度和氨氮外,其余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 4848-2017)IV类标准值及对应标准限值。考虑到浊度无毒性分值且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不开发利用,故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氨氮按第一类用地进行风险评估表明,风险水平可接受。紧邻河道的地表水除浊度和氨氮外,其余污染物浓度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水质标准标准限值及对应标准限值。考虑到地块外的地表水未开发利用,故对本地块的影响可忽略。
综合而言,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均符合初中用地规划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