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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路南 3 号地块(TR2017000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作者:    发布于:2023-07-10 06:25:05    文字:【】【】【
1.项目背景
地块基本信息:东兴路南 3 号地块(TR20170009)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北
至东兴路,南至群力路,西至常台高速高架,东至宏业路,总占地面积约
28202.46 m2
地块规划用途:住宅(一类用地)。
调查目的: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20630日受苏州工业
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委托对东兴路南3号地块(TR20170009)开展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工作。通过对地块进行现场勘察、采样和检测,评估地块内土壤及地下
水环境质量,以期了解掌握本项目地块环境质量的基本情况,以及识别地块是
否需要进一步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2.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
11998 年前地块内为农田、河流;
21998 年地块内农田退耕、河流回填后,苏州化纤炼染厂于 1998 年迁
入地块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美柯乐制版印务有限公司于 2002 年迁入本地块内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璨宇光学有限公司以及赛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均于 2004
迁入本地块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2009 年地块内企业陆续停产搬迁,构筑物拆除(2009 年璨宇光学有
限公司搬迁,2010 年厂房拆除;2010 年赛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搬迁,厂房拆除;
2011 年苏州化纤炼染厂搬迁,厂房拆除;2021 年美柯乐制版印务有限公司搬迁,
厂房拆除);目前所有建筑物均已拆除为空地,处于待开发状态。
根据污染识别情况,识别出 7 处重点关注区域,分别为①历史河流回填区
域、②历史水塘回填区域、③苏州化纤印染厂历史生产区域(印花车间、炼染
车间及地下污水管线)、④璨宇光学历史生产区域(带印刷工艺生产车间、原料
仓库及危废仓库)、⑤美柯乐生产区域(印刷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化学品仓库、
亚盈新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间、印版补充液储存区)、⑥赛普器械生产区域(金属加工生产车间)、
⑦一般固废回收站。重点关注污染物为地块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
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
3.第二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 2021 4~12 月,采用专业判
断布点法进行点位设置。为进一步明确 MW9点位地下水异味原因,20221
15 日,在该点位紧邻处新建土壤/地下水采样点位 BSB19/BMW9
3)监测指标
监测项目包括 pH 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36600-2018)中 45项基本检测项(包括 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
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及19项其他项目(
4项重金属、4项挥发性有机物、
10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现场取样时 MW9 监测井地下水存
在异味,故该点位地下水样品增测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以及亚硝酸
盐氮四项理化指标。
补测点位 BSB19/BMW9 检测因子为 pH 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 45 项基本检测项(包括 7
重金属、27 项挥发性有机物、11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及 19 项其他项目(
4 项重
金属、4 项挥发性有机物、10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并加
测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四项理化指标以及有机物全扫。
4.调查结论
土壤样品中 pH范围为 7.91~8.97,共检出了 10种重金属及无机物(砷、
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9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胺、苯并[a]
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
芘和萘)以及石油烃(C10~C40)。所有土壤样品中检出指标浓度均低于《土壤环
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
用地筛选值及表 A.1 相应元素参考值;
地下水样品中 pH 范围为 7.42~8.4,共检出 7 项重金属及无机物(砷、
铜、汞、镍、锑、钴、钒)、2 项挥发性有机物(苯乙烯、间二甲苯+对二甲
苯)、2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苯胺、萘)及石油烃(C10~C40)。除 MW9 监测井氨
氮指标外,所有地下水样品其他检出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
(沪环土[2020]62 号附件 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MW9 点位以及补测 BMW9 点位地下水氨氮检出值分别为 5.35 mg/L
1.25 mg/L,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值,超标倍数
分别为 9.7 倍和 1.5 倍。由于 MW9 地下水其他有机检测因子均满足 IV 类值要
求,同时该补测点位 BMW9 的有机物全扫检测结果表明,除石油烃外,其他有
机项均未检出。因此可以判断该点位地下水异味由氨氮所致。由于该地块所在
区域以及周边市政自来水普及,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且氨氮超标倍数较小,
因此该点位地下水氨氮含量对人类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综上,基于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
建设用地规划用途要求,无需进行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后续地块开发利用。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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